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常听到见到诸如“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监督检查”“安全风险辨识”“事故隐患排查”等术语。
这些术语在表面上看起来相似,大致意思都是针对安全生产开展的事前预防措施,查找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工作方法。
这些术语,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按照实施主体、对象、层级和内容,本文将其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安全监督检查”,
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叫法。
安全监督检查是一种管理过程,旨在识别和评估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以及缺陷。
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实施主体不同,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的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工作;地方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的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定期和非定期检查工作。
在各种安全管理文件和材料中,所说的“安全监督检查”通常指政府及部门为实施主体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
另一类是“事故隐患排查”,
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自查”“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等叫法。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了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按规定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机制,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排查范围、程序、频次、统计分析、效果评价和评估改进等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通常指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实施主体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等级。
那么,这两种分类形式,存在那些共同点和不同点呢?下面,让我们分析相关概念和具体工作实施情况。
01
一、“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相同点
“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都是事故预防工作措施,都是挺在事故前面的一道屏障,它们的目标都是预防事故和提高安全性。
(一)两者都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为主要的工具。
这种方法通过一系列预设的问题和标准来评估安全状况,确保每个检查点都得到适当的关注。
(二)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发现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包括潜在的,以及已经显现的风险点和危险源。
(三)两者都采取了闭环管理的工作措施。
无论是“安全监督检查”,还是“事故隐患排查”,在发现问题后,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并跟踪这些措施的效果,直到问题被彻底解决。
尽管“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实施主体有所不同,但它们在方法论和工作目标上是一致的。
02
(一)检查实施主体
安全监督检查,通常由地方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实施,包括对辖区内、业务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以及对下级单位进行的安全督导检查。
事故隐患排查,通常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生产部门、岗位从业人员,按照全员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开展的单位内部、车队内部安全自查。
(二)检查实施方法
安全监督检查,对以政府机关主导的安全检查,在检查程序、人员和方式上都有严格要求,应当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告知被检查单位相关检查事项。检查方式主要为“双随机、一公开”入户检查为主。
事故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开展的隐患排查方法更加灵活,主要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其中,日常排查每周应不少于1次,定期排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专项排查视情开展。
(三)检查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属于安全监督检查中的重要内容。
事故隐患排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涵盖本单位全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领域、环节,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四)检查侧重点
安全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更宽泛和宏观,更倾向于通用性和常规性,旨在评估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状况,侧重点为交通运输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鉴于交通运输的主要经营场所为道路、场站,检查范围除了入户检查,还包括交通运输执法过程中的路检路查。
安全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事故隐患排查,更专注于识别可能导致事故的具体问题和隐患,如客货运车辆安全设施设备故障、驾驶员违规违章操作失误或安全措施的不足。
事故隐患排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了一个宏观的法律强制力安全保障框架,而“事故隐患排查”则是在这个框架内部进行的,更加细致和专注的检查。通过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安全管理体系,不仅能够发现和解决现存的隐患,还为分级管控潜在风险打下了基础。